光大控股公布2008年度中期業績
日 常 經 營業 務稅 前 盈利 錄 得 27.2%的 穩 健 增 長
光 大 証 券 光 將 把 握 有 利 時 機 盡 快 上 市
• 集 團 股 東 應 佔 盈 利 為 港 幣 11.70 億 元 , 扣 除 去 年 同 期 一 次 性 收 益 港 幣 2.25億 元 後 , 下 跌 21.6%; 攤 薄 後每 股 盈 利為 港 幣 0.7338 元
• 集 團 維 持 强 勁 財 務 狀 況 , 手 頭 現 金 總 額 達 港 幣 33 億 元 , 無 主 要 負 債
• 日 常 經 營 業 務 穩 健 , 實 現 平 衡 發 展, 税 前 盈 利 增 長 27.2%至 港 幣 8.93 億 元
• 直 接 投 資 業 務 繼 續 成 為 集 團 盈 利 來 源 , 錄 得 稅 前 盈 利港 幣 4.50 億 元
• 產 業 投 資 業 務 已 正 式投 入 運 作,正 與 投 資 者 商 討 有 關 合 作 方 案,物 色 回 報 吸引 的 投 資 項 目
• 集 團 應 佔光 大 証 劵 上 半 年 稅 後 盈 利 港 幣 4.54 億 元,較 去 年 同 期 下 跌 53.7%,光 大 証 券 a 股 上 市 申 請 已獲 中 國 証 監 會 初 步批 准,將 把 握 有 利 時 機 盡 快 實 現上 市
• 董 事 局 建 議 派 發 中 期息 毎 股 8 港 仙
光 大 控 股 主 席 唐 雙 寧 先 生表 示:「 年 初 至 今,美 國 次 按 危 機及 信 貸 收 縮 使環 球 金融 市 場 出 現 大 幅 度 的 結 構 性 調 整, 使 許 多 龍 頭 金 融 企 業 大 受 影 響。 儘 管 如 此 ,光 大 控 股 上 半 年度 的 日 常 經 營業 務 仍 實 現 平 衡 發 展, 為 集 團 作 出 盈 利 貢 獻 , 證明 業 務 策 略已 初 見 成 效, 逐 步 邁 向 日 常 經 營 業 務 三 年 內 佔 集 團 稅 後 盈 利 一 半 的目 標 。 」
中 國 光 大 控 股 有 限 公 司( 下 稱「 光 大 控 股 」 或 「 集 團」, 股 份 代 號: 165) 今 天公 布 截 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 止 中 期 業 績。期 內 集 團 錄 得 總 營 業 額 港 幣 19.34 億元,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9.3%;股 東 應 佔盈 利 港 幣 11.70 億 元,扣 除 去 年 同 期 一 次性 收 益 港 幣 2.25 億 元 後 , 下 跌 21.6%, 攤 薄 後每 股 盈 利 港 幣 0.7338 元 。
於 2008 年 6 月 30 日 , 集 團 股 東 權 益約 港 幣 155 億 元 , 持 有 現 金 總 額 約 港 幣33 億 元。除 日 常 業 務 營 運 的 流 動 負 債 外,並 無 主 要 負 債。總 成 本 率 維 持 於 23.0%的 健 康 水 平(2007 年 上 半 年 度 : 25.9%)。
於 2008 年 6 月 30 日 , 集 團 股 東 權 益約 港 幣 155 億 元 , 持 有 現 金 總 額 約 港 幣33 億 元。除 日 常 業 務 營 運 的 流 動 負 債 外,並 無 主 要 負 債。總 成 本 率 維 持 於 23.0%的 健 康 水 平(2007 年 上 半 年 度 : 25.9%)。
光 大 控 股 主 席 唐 雙 寧 先 生表 示:「 年 初 至 今,美 國 次 按 危 機及 信 貸 收 縮 使環 球 金融 市 場 出 現 大 幅 度 的 結 構 性 調 整, 使 許 多 龍 頭 金 融 企 業 大 受 影 響。 儘 管 如 此 ,光 大 控 股 上 半 年度 的 日 常 經 營業 務 仍 實 現 平 衡 發 展, 為 集 團 作 出 盈 利 貢 獻 , 證明 業 務 策 略已 初 見 成 效, 逐 步 邁 向 日 常 經 營 業 務 三 年 內 佔 集 團 稅 後 盈 利 一 半 的目 標 。 」
業 務 回 顧
上 半 年 集 團 日 常 經 營 業 務 實 現平 衡 發 展 , 整 體 經 營 情 況 保 持 穩 定 , 財 務 狀 況 持續 改 善 。 營 業 額增 加 9.3%至 港 幣 19.3 億 元, 日 常經 營 業 務 稅 前 盈 利較 去 年 同期 上 升 27.2%至 港 幣 8.93 億 元。
直 接 投 資業 務 繼 續 為 集 團 的 主 要 盈 利 來 源 。 集 團 把 握 年 初 市 場 高 位 的 時 機 , 出售 旗 下「 中 國 特 別 機 會 基 金 i」部 份的 投 資 項 目,及 時 鎖 定 利 潤。期 內直 接 投 資業 務 錄 得稅 前 盈 利 達 港 幣 4.50 億 元,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長 99%。「 中 國 特 別 機 會 基金 ii」正 處 於 投 資 期,投 資 團 隊 將 繼 續 在 高 端 工 業 製 造 行 業 方 面 發 掘 投 資 機 會。
另 一 重 點 業 務 資 産 管 理業 務 受 大 市 持 續 下 滑 影 響, 期 內 錄 得 虧 損 港 幣 1.07 億元,該 業 務 所 管 理 的「 中 國龍 騰 基 金」回 報 率 為 -17.5%,優 於 同 期 恒生 指 數 20.5%的 跌 幅。
產 業 投 資 業 務 為 集 團 最 新 開 展 的 業 務 之 一 , 期 內 集 團 正 式 設 立 了 產 業 投 資 部門 , 進 一 步 發 掘 內 地 房 地 產 及 資 源 等 領 域 的 投 資 基 金 業 務 。 集 團 正 與 數 家 在 相關 領 域 具 卓 越 往 績 的 海 外 投 資 者 商 討 , 並 在 內 地 物 色 富 強 勁 回 報 潛 力 的 投 資 項目 , 預 期 基 金 的 資 金 募 集 工 作 將 於 下 半 年 正 式 展 開 。
面 對 市 場 交投 量 大 幅 減 少 、 新 股 上 市 接 近 停 頓 , 以 及 客 戶 保 証 金 貸 款 和認 購 新股 上 市 貸 款 利 息 收 入 下 降 影 響, 證 券 經 紀業 務 於 上 半 年 度 仍 錄 得 稅 前 盈 利 港 幣0.62 億 元,較 去 年 同 期 減 少 21%。集 團於 今 年 四 月在 紅 磡開 設 證 券 交 易 及 財 富管 理 分 行, 為 客 戶 提 供 更 便 捷 的 服 務。
期 內, 投 資 銀 行 投 資 銀 行 業 務 合 共 參 與 了 11 個 承 銷 和 配 售 項 目 , 並 擔 任 8 個 項 目 的 財務 顧 問,錄 得虧 損 約 港 幣 100 萬 元。期 內 投 資 銀 行 業 務積 極 拓 展 上 市 保 薦 工 作,與 多 家 企 業 簽 署 上 市 保 薦 協 議, 但 由 於 市 場 出 現 結 構 性 調 整, 部 份 項 目需 要 延遲。集 團 預 期 當 市 場 氣 氛 漸 趨明 朗,投 資 銀 行 業 務將 重 新 開 展 相 關 的 上 市 工 作。
集 團 一 向 採 取 穩 健 的 投 資 策 略, 藉 以 提 升 資 本 回 報。 於 回 顧 期 內 , 策 略 投 資 策 略 投 資 業務 適 量 減 持 部 份 投 資組 合,錄 得 稅 前 盈 利 港 幣 7.29 億 元;截 至 六 月 底,集 團 仍持 有 約 300 萬 股 中 國 移 動 有 限 公 司股 份。
受 上 半 年 度 內 地 證 券 市 場 大 幅 下 挫 影 響 , 根 據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准 則 , 集 團 持 股39.31%的 光 大 証 券 期 內 錄 得 稅 後 利 潤 人 民 幣 10.4 億 元 , 較 去 年 同 期 減 少55%。於 2008 年 6 月 30 日,光 大 証 券 a 股 成 功 通 過中 國 証 監 會 批 核 上 市,為過 去 五 年 來 內 地 首 家 証 券 商 獲 批上 市 公 開 發 售 新 股 。 光 大 証 券 將 把 握 有 利 時 機盡 快 上 市。
期 內, 集 團 持 股 6.23%的 光 大 銀 行 光 大 銀 行出 售 總 值 人 民 幣 142 億 元的 不 良 資 產, 並 成功 發 行 人 民 幣 80 億 元 次 級 債,不 良 貸 款 比 率 降 至 1.8%,較 年 初 下 降 了 2.6%。光 大 銀 行 於今 年 6 月 初 正 式 向 中 國 証 監 會 遞 交 了 上 市 申 請, 目 前 正 待 監 管 部 門審 批。
展 望
集團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陳爽先生表示:「 面 對 環 球 金 融 市 場 不 明 朗 因 素,集 團對 下 半 年 持 審 慎 態 度 。 集 團 將會 專 注 加 強 日 常 經 營業 務 平 台 , 推 動 投資性業務的持續發展, 同時致力擴大資產管理規模,增加穩定性的收入來 源。
光大証券上市後可擴大資本,為集團在證券業務方面帶來更多契機,集團在適當時機會與 其開展實質業務合作。
集 團 擁 有 跨 越 中 港 兩 地 綜 合 性 金 融 平 台 的 優 勢, 中 國 經 濟 持 續 發 展 , 及 內 地 金融 業 的 對 外 開 放 是 不 變 的 趨 勢。 市 場 調 整 亦 可 帶 來 潛 在 商 機。 集 團 將 投 入 更 多資 源 建 立 良 好 的 資 訊 科 技 系 統, 提 供 更 便 捷 和 高 效 的 服 務 ; 亦 將 會 繼 續建 立 凝聚 優 秀 人 才的 企 業 文 化 , 配 合 市 場 推 廣 以 提 升 集 團 市 場 知 名 度 及 建 立 清 晰 品 牌形 象 , 為 未 來 發 展 奠 下 良 好 基 礎。 」